提出辞职后一直未离职是否有赔偿?
我之前向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可之后因为各种原因一直没办理离职手续,还继续在公司上班。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有没有权利向公司要求赔偿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探讨提出辞职后一直未离职是否有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提出辞职”的法律含义。当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这在法律上属于一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一旦劳动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辞职,在期限届满后,劳动合同理论上就应当解除。 然而,现实中存在提出辞职后一直未离职的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未能及时办理离职手续,且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也继续接受劳动者的劳动成果,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形成了一种新的劳动关系状态。若之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这种新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就有可能获得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如果是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离职,且用人单位没有阻止劳动者离职的行为,一般来说劳动者要求赔偿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因为劳动者提出辞职的行为已经表明其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不能随意反悔并要求赔偿。所以,提出辞职后一直未离职是否有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是哪一方的原因导致未离职等来综合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