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对死者家属需要负哪些赔偿责任?


在不幸发生导致他人死亡的事故后,肇事者需要对死者家属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这些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依据。 首先是死亡赔偿金。它是对死者家属因死者死亡而导致的未来经济损失的一种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举个例子,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万元,死者不满60周岁,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5万×20年 = 100万元。 其次是丧葬费。这是用于办理死者丧葬事宜的费用。依据上述解释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比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那么丧葬费就是6000×6 = 36000元。 被扶养人生活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如果死者生前有需要扶养的人,肇事者需要赔偿这部分费用。根据该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例如,死者有一个10岁的孩子需要抚养,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3万元,那么孩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就是3万×(18 - 10)年 = 24万元。 还有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为死者的离世会给家属带来巨大的精神痛苦,肇事者应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来确定。 此外,如果死者在死亡前经过了抢救治疗,肇事者还需要赔偿相应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这些费用的赔偿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总之,肇事者对死者家属承担的赔偿责任是多方面的,家属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实际处理中,如果与肇事者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