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罪的概念及构成是怎样的?


偷税罪现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表述为逃税罪。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逃税罪的概念及构成。 概念上,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不正当的方式不缴或者少缴应该缴纳的税款。 从构成要件来看,首先是主体要件。逃税罪的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就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则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比如,公司企业就是纳税人,而公司财务在发放员工工资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此时公司财务就是扣缴义务人。 其次是主观方面。逃税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并且具有逃避缴纳应缴税款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如果是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计算错误等非故意的原因导致少缴税款,一般不构成逃税罪。 再次是客体要件。逃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逃税行为破坏了国家正常的税收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 最后是客观方面。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过,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