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行为的概念及行为特点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寻衅滋事行为到底是怎么定义的,也不知道它有啥特点。之前在外面看到有人打架,有人说是寻衅滋事,但我不太确定。我想了解一下寻衅滋事行为的准确概念和它的行为特点,好让我以后能判断这类情况。
展开


寻衅滋事行为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有些人故意在公共场合捣乱,做出一些破坏秩序、伤害他人或者损害财物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寻衅滋事行为有以下一些特点。首先是行为的随意性,行为人往往是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毫无理由地实施行为,不是基于特定的原因或者纠纷。比如,在大街上无缘无故地对路人进行辱骂或者推搡。其次是行为地点通常具有公开性,多发生在公共场所,像商场、广场、街道等人员密集的地方,这样做会对公共秩序造成较大的影响。再者,行为的对象一般是不特定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并不是针对某一个特定的人实施行为,而是见到谁就可能对谁下手。例如,在酒吧里随意殴打周围的顾客。另外,寻衅滋事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主要是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它可能会引起周围群众的恐慌和社会秩序的混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