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的概念以及特征是什么?


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做了错事,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利,要为此承担责任。 从概念出发,侵权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首先是违法性。侵权行为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这里的法律,包括各种民事法律、法规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意味着,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即使给他人造成了损害,也不构成侵权行为。比如,正当防卫行为虽然可能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但由于其是合法行为,所以不属于侵权行为。 其次是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及精神损害等。比如,在财产侵权中,他人的财物被损坏,导致财产价值减少;在人身侵权中,他人的身体受到伤害,需要进行治疗等。只有存在损害事实,才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任何损害,即使行为人的行为有一定的不当之处,也不构成侵权。 再者是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事实是由侵权行为所引起的。也就是说,只有当行为人的行为是导致损害发生的原因时,行为人才需要对损害承担侵权责任。在判断因果关系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行为与损害之间的直接或间接联系。 最后是过错性。一般情况下,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损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不过,在一些特殊侵权行为中,即使行为人没有过错,也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所谓的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中也对一些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如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