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一种在商业活动中较为常见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它的概念和特征。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这里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简单来讲,就是别人通过不正当的方式拿到了你公司一些保密的、能赚钱的信息,还拿去用或者告诉别人,给你公司带来了损失,这就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其次,侵犯商业秘密罪具有以下特征: 其一,犯罪主体的多样性。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自然人包括公司内部的员工、离职员工,也可能是外部的竞争对手等。单位则可能是与拥有商业秘密的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等。比如,公司员工为了谋取私利,将公司的客户名单等商业秘密卖给竞争对手,这就是自然人犯罪;而如果是一个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另一家企业的商业秘密并使用,那就是单位犯罪。 其二,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必须是明知或者应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商业秘密,仍然实施该行为。例如,某人知道某份文件是别人公司的商业秘密,还偷偷复制并使用,这就是故意的表现。如果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泄露了一些可能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一般不构成此罪。 其三,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披露商业秘密、使用商业秘密以及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等行为。比如,通过黑客手段进入公司系统获取商业秘密,或者将自己掌握的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等。而且,这种行为必须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了重大损失。这里的重大损失通常是指经济上的损失,比如导致权利人利润下降、市场份额减少等。 其四,侵犯的客体是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侵犯商业秘密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总之,了解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概念和特征,对于企业保护自身的商业秘密以及公民遵守法律都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该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公民也应该自觉遵守法律,不实施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