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结果发现他在还钱期限快到的时候,把自己名下的房产低价卖给了别人,感觉他是想逃避债务。我想了解下,如果我要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成立条件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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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成立条件。 首先是客观条件。第一,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这里的处分包括转让财产、放弃债权、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例如,债务人将自己价值很高的房产无偿赠送给他人,或者以远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出售给自己的亲戚等。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二,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只是有处分财产的意向,但还未实际进行,那么债权人无法行使撤销权。第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也就是说,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其财产减少,以至于无法偿还对债权人的债务。比如,债务人原本有足够的财产可以偿还债务,但在实施了低价转让房产的行为后,其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 其次是主观条件。对于债务人的无偿处分行为,不要求债务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只要满足客观条件,债权人即可行使撤销权。但对于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就要求在有偿处分行为中,债务人和受让人都要存在主观恶意。这里的恶意是指他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综上所述,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需要综合考虑客观和主观条件,只有在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通过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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