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关于暂缓拘留的条件,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呢?

我收到了拘留通知,听说有暂缓拘留的情况。我想知道暂缓拘留的条件具体是啥,还有哪些关于它的说法是错误的,我担心自己对相关规定理解有误,影响自己申请暂缓拘留,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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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暂缓拘留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暂缓拘留是指被拘留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期间,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暂时不执行拘留处罚的一种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下面来分析一些常见的关于暂缓拘留条件的错误说法。有一种错误说法是只要被处罚人提出申请,就一定能暂缓拘留。实际上,被处罚人提出申请只是第一步,公安机关还需要判断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是否会发生社会危险,比如被处罚人是否有继续违法犯罪的可能等。 还有错误说法认为不需要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也能暂缓拘留。这明显不符合法律规定,按照法律要求,必须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标准交纳保证金,二者满足其一才行。 另外,有人觉得不管是否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都能申请暂缓拘留。但法律明确规定,只有在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并且已经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才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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