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确定失信被执行人的条件是什么?

我有个债务纠纷案子,对方一直拖着不还钱。我想把他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不太清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我已经向法院起诉并且胜诉了,可对方还是没履行还款义务,这种情况能把他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吗?想了解下具体的条件。
展开 view-more
  • #失信条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失信被执行人,通俗来讲,就是那些被法院认定为有能力履行法律义务,却故意不履行的人。一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很多方面都会受到限制,比如不能高消费、限制出境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这就是说,如果被执行人明明有财产、有能力还钱或者完成其他法律要求他做的事情,却故意不做,就会被列入失信名单。比如,法院判决某人偿还债务,他名下有房产、存款等财产,却以各种理由拖着不还。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比如通过制造假的证据来逃避执行,或者使用暴力、威胁的手段阻止法院执行人员开展工作。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有些被执行人会通过和别人串通进行虚假的诉讼、仲裁,或者把自己的财产偷偷藏起来、转移到别人名下,让法院找不到可执行的财产,以此来逃避执行义务。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法院会要求被执行人报告自己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如果不按照要求报告,或者报告虚假的财产信息,也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禁止其进行一些高消费行为,如果被执行人违反了这些限制,也会被纳入失信名单。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如果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却没有正当理由不按照协议履行,同样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只有当被执行人满足以上这些条件之一时,法院才会将其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