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妻子婚后患精神病能离婚吗

我和妻子结婚后,她患上了精神病,现在病情越来越严重,我们的生活也受到了很大影响。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和她离婚,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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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从法律角度来说,妻子婚后患精神病,丈夫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中关于离婚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所说的“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关键标准。 当涉及到一方患有精神病的情况时,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更加谨慎。一般来说,会先确定患病一方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患病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需要为其指定监护人。在离婚诉讼中,通常由其父母或者成年子女等近亲属担任监护人,代理其参与诉讼。 对于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的离婚诉讼,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在财产分割和生活帮助等方面,也会考虑患病一方的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照顾。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离婚时,另一方应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帮助。所以,丈夫在提出离婚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障患病妻子的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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