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解除条件是什么?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办了婚礼,一起生活好几年了,现在想分开。不知道在法律上像我们这种事实婚姻,解除的条件是啥,我该怎么做才能合法解除关系,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下。
展开


事实婚姻通常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不过需要明确的是,我国对事实婚姻的认定在不同时间阶段有所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情况,解除条件和合法登记的婚姻类似。如果双方要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一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解除,即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解除事实婚姻关系的协议。不过在实践中,这种协议最好经过公证或者有第三方见证,以增强其效力。 另一种是诉讼解除。当双方无法就解除事宜达成一致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事实婚姻的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同居关系,如果要分开,一般自行解除即可。但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比如,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但其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总之,事实婚姻的解除要根据具体的认定情况,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和规定来处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