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在法律领域,异议通常指的是当事人对某个事项存在不同意见,并向有关机关或对方提出反对的主张。异议成立的条件会因不同的法律场景而有所差异,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一些常见情况。 在民事诉讼中,执行异议是比较常见的一种情况。当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者有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时,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这里异议成立的条件,首先需要案外人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自己对执行标的享有合法的权利,比如房屋的所有权证、买卖合同等。而且该权利要能够阻止执行标的的转让或交付,也就是说,如果执行继续进行,会损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在行政程序中,相对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异议也较为常见。例如,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合法或不合理,可以提出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相对人提出异议需要有合理的理由。比如,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程序违法,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告知当事人权利等;或者处罚的事实依据不充分,证据存在瑕疵等。只有当相对人能够证明这些情况存在时,其异议才有可能成立。 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可以对一些事项提出异议,如对证据的合法性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能够证明证据是通过非法方法收集的,那么他们对该证据的异议就可能成立。 综上所述,虽然不同法律场景下异议成立的条件各有不同,但总体来说,都需要有明确的理由和相应的证据支持,并且该理由和证据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只有这样,异议才有可能被认定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