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时间的刑罚之后,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将其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假释需要满足的条件。 首先是适用假释的对象条件。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过,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是因为这些犯罪的性质比较恶劣,犯罪分子的人身危险性相对较高,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所以限制了他们适用假释的可能性。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 其次是适用假释的刑期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例如,某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那么他至少需要服刑5年以上才有可能申请假释;如果是被判处无期徒刑,至少要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有假释的可能。不过,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 最后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总之,假释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制度,只有同时满足以上这些条件,犯罪分子才有可能获得假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