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设立分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我打算设立一家分公司来拓展业务,但不清楚具体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不知道在人员、资金、场地等方面有什么要求,也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能详细了解设立分公司的条件,以便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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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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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的条件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这意味着分公司就像是总公司的一个“分身”,很多事务都和总公司紧密相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在设立条件方面,分公司要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分公司的名称应当冠以总公司的名称,并缀以“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不能单独使用,要体现出和总公司的隶属关系。 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这是开展业务的基础,分公司需要有一个稳定的地方来进行日常的运营活动。这个经营场所需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 分公司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也就是说,总公司能做的业务,分公司才可以去做,不能超出这个界限。 此外,设立分公司还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文件,比如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只有这些条件都满足,并且按照规定提交了相应的文件,才能顺利完成分公司的设立登记。总之,设立分公司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这样才能确保分公司合法合规地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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