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达到什么条件才可以报工伤?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想报工伤,但是不清楚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也不知道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报,所以想了解下报工伤需要达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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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报工伤是劳动者在遭遇职业伤害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重要途径,以下为你详细介绍报工伤需要达到的条件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从时间和空间条件来说,要符合“三工”原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不仅包括正常的上班时间,还涵盖了加班时间、因公出差时间等与工作相关的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局限于公司的办公区域,像因工作需要到其他地方出差办事的地点也算。比如,快递员在送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就符合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条件。 其次,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能认定为工伤。例如,员工在上班前为了工作进行设备调试,不小心受伤,这种就属于预备性工作受伤。下班时对工作场地进行清理,在此过程中受伤则属于收尾性工作受伤。这一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中有明确体现。 另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也可认定为工伤。比如保安在工作中为了维护公司秩序,制止不法行为而受到暴力伤害。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患职业病的也认定为工伤。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对此作出了规定。 同时,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即使不是在严格意义上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也可视同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都可视同工伤。 然而,也有一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这些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工伤。 总的来说,报工伤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符合相应的法定条件。如果遇到工伤认定的具体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相关部门,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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