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又被行政拘留15天会有什么后果?


在取保候审期间又被行政拘留15天,这是一个比较复杂且需要引起重视的情况。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可能出现的后果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确取保候审的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检法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其中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虽然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不同,但在取保候审期间被行政拘留,说明违反了治安管理规定,这可能会被认为违反了取保候审期间“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这一概括性要求。 当出现这种情况时,执行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处理。一方面,如果情节较轻,执行机关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训诫、责令具结悔过。也就是说,可能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写一份悔过书保证以后遵守规定。另一方面,如果情节严重,执行机关有权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比如取消取保候审,改为逮捕。一旦被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会被羁押在看守所,等待后续的审判。 此外,行政拘留的原因也会影响处理结果。如果行政拘留的行为与之前涉嫌的犯罪有一定关联,那么可能会对之前的案件产生不利影响,司法机关在量刑时可能会将此作为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来考虑。 所以,在取保候审期间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出现违法行为。如果已经被行政拘留,建议及时与执行机关沟通,如实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