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之前在房产等加上女方名字以后会怎样?
我在没和女朋友结婚之前,就在房产证上加了她的名字。现在有点担心以后万一有什么变故,比如分手或者其他情况,这房子的归属该怎么算呢?我不太清楚加名之后在法律上意味着什么,想了解下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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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结婚之前就在房产等财产上加女方名字,这在法律上通常意味着对女方进行了一定的赠与。简单来说,就是把原本属于你个人的部分财产权益给了女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也就是说,一旦完成加名登记,女方就成为了该不动产的共有人,拥有相应的产权份额。 如果之后两人顺利结婚,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要是离婚,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时,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结婚时间长短、有无子女等多种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比例。 要是两人最终没有结婚,这就需要看当初加名时的具体情况。如果是基于结婚的目的而加名,那么可以视为附条件的赠与。当结婚这一条件未成就时,赠与人(也就是加名方)可以要求撤销赠与。但是,如果不能证明加名是附条件的,就很可能被认定为一般的赠与,女方有权按照登记的份额享有房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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