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写上女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我打算婚前买房,想着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朋友的名字,可又担心以后万一有啥变故,这房子的产权情况会很复杂。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呢,希望能了解具体的判定规则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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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写上女方名字,一般会算共同财产。通俗来讲,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拥有的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多种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前买房写上女方名字,这种行为可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该赠与行为依法有效,所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购房款全部由男方或其家人支付,并且双方之间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为共同财产,那么即使房产证上写了女方的名字,该房产仍然可能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购房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或者是由男方支付但双方之间有书面协议约定该房产为共同财产,那么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字,该房产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要是采用贷款方式购买,婚后偿还贷款的额度,扣除首付款后,剩余部分通常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具体情况需要综合购房款来源、双方约定以及法律规定等来判定。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在购房前就明确约定房产归属,并签订书面协议。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赠与:一方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该赠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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