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发票违规报销费用会有什么后果?


用虚假发票违规报销费用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会带来多方面的法律后果。 从行政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而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就属于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这种违规行为。对于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说,如果虚假发票违规报销费用的行为达到一定数额和情节,可能会触犯刑法。比如,可能会构成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职务侵占罪。用虚假发票报销费用,将单位的资金据为己有,就可能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一般来说,职务侵占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就达到了立案标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虚假发票违规报销费用,还可能构成贪污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贪污罪的量刑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轻重来确定,最低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