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虚假票据报销违反了什么规定?


用虚假票据报销的行为违反了多项规定,下面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角度来看,该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用虚假票据报销属于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这是不被允许的。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方面来说,如果用虚假票据报销的行为达到一定数额,可能会涉嫌职务侵占罪或者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而用虚假票据报销套取公司资金,很可能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另外,如果是通过虚假票据欺骗他人财物,则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企业内部规定来讲,企业一般都会有自己的财务报销制度,明确规定必须使用真实、合法的票据进行报销。用虚假票据报销明显违反了企业的内部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规章制度对违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比如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