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是否合法?
我在工作中,有些费用其实是该我自己承担的,但我想把这些费用拿去公司报销。我不太确定这么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法律后果,所以想问问大家,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到底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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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这种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下面从不同场景为你详细分析。 在普通的公司企业场景中,员工和公司之间存在着基于劳动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权利义务关系。员工有义务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员工故意将个人应支付的费用拿到公司报销,这属于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也就是说,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返还报销的费用。 如果是公职人员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将个人应支付的费用进行报销,这种行为性质更为严重。公职人员的报销行为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和纪律规范约束。若将个人费用混入公款报销,可能涉嫌贪污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一旦构成贪污罪,会根据贪污的数额和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此外,无论是普通企业还是公职单位,故意报销个人费用的行为,还可能违反《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该法要求单位和个人应当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等。报销个人费用可能导致会计资料虚假,干扰正常的财务管理秩序。 综上所述,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仅可能面临民事上返还不当得利的要求,严重的还会涉及刑事犯罪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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