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法中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我在公司工作两年了,前几天领导突然说要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也没说什么正当理由。我觉得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我不知道公司这么做会有啥后果,我能得到什么补偿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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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法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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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法领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单方面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单位没有合理的理由,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的步骤就辞退了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有两个选择。 第一个选择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劳动者还想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并且客观上也具备继续履行合同的条件,那么劳动者可以提出这个要求,单位就必须让劳动者回去继续上班。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利,让劳动者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工作。 第二个选择是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是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选择不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单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3×5000×2 = 30000元。这体现了法律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惩罚性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使用人单位遵守法律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获得赔偿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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