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住在一起会有什么后果?
我和伴侣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因为一些现实原因还住在一起。我有点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带来什么法律上的问题,比如财产方面、人身关系方面等,想了解下离婚后住一起到底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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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住在一起,从法律角度看,两人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不再具有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财产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解除后,双方财产相互独立。离婚后共同居住期间,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例如一方在这段时间内获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另一方没有权利主张分割。但如果双方有共同出资购买财产等情况,比如一起出资买房,那按照出资比例等情况来确定各自的份额。这类似于普通的共有关系,当涉及财产分割时,需要根据具体的出资等证据来判断。 在人身关系上,双方不再具有夫妻间的扶养义务、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等。如果一方生病或遇到其他困难,另一方在法律上没有必须照顾或提供经济支持的义务。同时,双方也不再受夫妻忠诚义务的约束。然而,虽然没有了夫妻身份,但如果在共同居住期间发生侵权行为,比如一方对另一方实施暴力伤害,受害人依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等相关法律要求侵权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另外,在对外关系方面,可能会给他人造成两人还是夫妻的误解。如果在一些经济往来等事务中,他人基于这种误解与双方进行交易等行为,可能会引发一些法律纠纷。所以,离婚后住在一起虽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会在很多方面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很大不同,双方最好对可能涉及的财产等问题作出明确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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