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后没有做伤情鉴定会怎样?
我前段时间被人打伤了,当时没想着去做伤情鉴定,现在身体还是有点不舒服。我想知道没做伤情鉴定会对我的权益有什么影响,之后还能要求对方赔偿吗?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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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人打伤后没有做伤情鉴定,可能会对后续的维权等事宜产生多方面的影响。首先,伤情鉴定是判断伤害程度的重要依据。伤情鉴定,简单来说,就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对伤者受伤的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确定是轻微伤、轻伤还是重伤等不同程度。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做伤情鉴定,确定为轻微伤,那么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此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而没有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可能难以准确判断案件性质和情节轻重,在处理上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 要是涉及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没有伤情鉴定,就很难确定打人者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承担怎样的刑事处罚。 在民事赔偿方面,伤情鉴定结果对于确定赔偿金额起着关键作用。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的计算,往往需要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情来确定。没有伤情鉴定,在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时,就缺乏有力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法院可能无法准确认定赔偿数额,这会让自己在索赔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 不过,即便当时没有做伤情鉴定,之后发现身体不适或者有其他问题,仍然可以去相关的鉴定机构申请做伤情鉴定。在鉴定之后,依据鉴定结果,再通过与对方协商、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法院起诉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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