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出资额没有到位会怎样?
我是一家公司的挂名股东,当时朋友让我帮忙挂个名,我没多想就答应了。最近才知道我的出资额一直没到位。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对我有什么影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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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挂名股东也叫名义股东,是指登记于股东名册及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文件,但事实上并未出资,其名下的出资是由他人投入的股东。当挂名股东出资额没有到位时,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首先,对于公司和其他股东而言,挂名股东有补足出资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挂名股东没有按时出资到位,公司可以要求其补足出资,同时,已经按时出资的其他股东可以追究挂名股东的违约责任。 其次,对公司债权人来说,挂名股东可能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对外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挂名股东在其未出资的金额及利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偿还的债务部分进行赔偿。 另外,即使挂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之间有关于出资责任承担的约定,这种约定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比如公司债权人不知道挂名股东和实际出资人的约定,仍然可以要求挂名股东承担责任。挂名股东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据与实际出资人的约定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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