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网络版权有什么后果?


侵犯网络版权,也就是侵犯他人在网络环境下对作品享有的著作权,会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首先,我们得了解一下什么是网络版权。网络版权其实就是著作权在网络领域的体现,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等多种权利。如果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就可能构成侵犯网络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等等。这意味着,一旦被认定侵犯网络版权,侵权人首先要做的就是停止侵权行为,比如删除侵权的文章、视频等。 对于赔偿损失这一项,《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如果侵权行为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