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纠纷该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纠纷,指的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或结束后,围绕合同审计环节产生的各种争议。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期等多个方面。在解决这类纠纷时,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处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其中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工程造价方面的纠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有着详细的规定。该办法明确了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程序和时间要求等内容。当审计方和施工方对工程造价存在争议时,可以按照这些规定进行处理。例如,如果合同中有约定按照固定总价结算,那么除非出现合同约定的调整情形,否则一般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总价进行结算。 在工程质量方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纠纷解决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该条例规定了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等各方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审计纠纷,应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比如,若施工单位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那么施工单位就应承担相应的修复、赔偿等责任。 工期方面的纠纷也较为常见。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因一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在审计过程中,如果发现工期延误的情况,需要查明延误的原因,判断责任归属。例如,如果是由于建设单位未按时提供施工场地或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工期延误,那么施工单位可以要求顺延工期,并要求建设单位承担相应的损失。 当遇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审计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是一种较为灵活、高效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等特点,而诉讼则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执行力。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需要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