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合同订立具体有哪些流程?


建设合同的订立流程是保障合同合法有效、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步骤。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建设合同订立的具体流程。 首先是要约邀请阶段。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在建设工程领域,建设单位通常会发布招标公告、寄送招标邀请书等,这些就属于要约邀请。其目的是吸引潜在的承包商参与项目投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接着进入要约阶段。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潜在的承包商根据建设单位发布的招标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投标,这就是发出要约的行为。投标文件中会明确提出自己的报价、施工方案、工期等合同主要条款。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并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然后是承诺阶段。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建设单位在收到各承包商的投标文件后,经过评标等程序,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这就是作出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承诺生效,合同即成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之后是签订书面合同阶段。虽然承诺生效时合同已经成立,但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双方需要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等内容,签订正式的书面建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最后是合同备案阶段。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通常需要将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有助于行政部门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总之,建设合同订立是一个严谨的过程,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要求。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