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返还答辩书的内容是什么?


在婚姻纠纷中,彩礼返还答辩书是被告针对原告要求返还彩礼的诉求所制作的法律文书,用于回应原告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下面将详细介绍彩礼返还答辩书通常包含的内容。 首先是首部,要写明标题,即“彩礼返还答辩书”。然后要写清楚答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答辩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需要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同时,要写明答辩事由,一般表述为“因原告[原告姓名]诉被告[答辩人姓名]彩礼返还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接下来是正文部分,这是答辩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答辩的事实和理由。在事实方面,要详细说明与彩礼相关的实际情况,比如彩礼给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给付彩礼时双方的约定,双方恋爱及共同生活的经历等。例如,如果彩礼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给付的,要说明转账的时间、金额和转账用途等信息;如果双方在给付彩礼时有媒人在场,也可以说明媒人的情况。在理由部分,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阐述自己不应返还彩礼或者不应全额返还彩礼的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存在不符合上述情形的情况,比如双方虽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经按照当地习俗举行了婚礼并共同生活多年,且彩礼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开销,那么就可以以此为理由进行答辩,说明不应返还彩礼。此外,还可以针对原告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进行反驳,比如原告主张的彩礼金额与实际给付金额不符,或者原告将一些不属于彩礼范畴的财物也要求返还等情况,都要在答辩书中进行澄清和说明。 最后是尾部,要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一般表述为“此致[具体法院名称]”。然后由答辩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答辩日期。如果有附项,还要说明答辩书副本的份数以及所附证据的名称和份数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