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达到多少钱会立案呢?
我自己写了本书,出版后销量还不错。最近发现有人未经我许可就复制发行我的书去卖。我想了解下,对方靠卖我的书赚了多少钱,才会达到侵犯著作权立案的标准啊?我想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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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的立案标准在金额方面有明确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著作权,它就是作者对自己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享有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等等。别人要是没有经过作者允许,就随便使用这些权利,那就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六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法所得数额三万元以上的;(二)非法经营数额五万元以上的;(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复制品数量合计五百张(份)以上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也就是说,如果侵权人通过侵犯著作权获得的违法所得达到三万元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就满足立案条件了。当然,除了金额标准,如果复制品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同样会被立案追诉。这里的违法所得就是侵权人实际赚到手的钱,非法经营数额是指侵权人开展侵权活动涉及的全部金额。所以,在遇到侵犯著作权的情况时,可以根据这些标准来判断是否达到立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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