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会如何处罚?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下面来详细说说法院对假冒注册商标罪既遂的处罚情况。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怎样才算“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此外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量刑时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是否积极退赃退赔、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例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也会适当予以考虑。总之,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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