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是否有留置权?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对方一直没还。我听说有留置权这回事,就想问问我对这笔债权有没有留置权啊?我不太清楚留置权到底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在我的这种债权情况下能不能用留置权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展开


要弄清楚债权是否有留置权,我们首先得明白留置权的含义。留置权指的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这意味着,不是所有的债权都有留置权。一般来说,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其一,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例如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基于合同关系占有了债务人的动产。其二,债权已届清偿期,也就是到了债务人该还钱的时间,但债务人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其三,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通俗来讲,就是这个动产和债权的产生是有直接联系的。 比如,甲帮乙修理汽车,乙没有支付修理费,甲基于修理合同合法占有乙的汽车,且修理费债权已到期,那么甲对这辆汽车就有留置权。但如果仅仅是单纯的借款债权,债权人并没有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就不满足留置权的条件,也就没有留置权。所以,债权是否有留置权,要根据具体情况,看是否符合留置权的法定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