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从轻处罚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刑法中的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幅度内,对犯罪分子适用相对较轻的刑种或者处以较短的刑期。下面为您介绍一些刑法中涉及从轻处罚的常见法律条文及相关情形。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考虑到未成年人在心智和认知能力上尚未完全成熟,对他们犯罪从轻处罚体现了法律的教育和挽救功能。 第十八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因为这类精神病人虽然具有一定的刑事责任能力,但他们的精神状态对其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有一定影响。 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阶段的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其社会危害性相对既遂犯较小,所以可以从轻处罚。 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没有造成犯罪结果,相较于既遂犯,其社会危害性也相对较低。 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小,所以处罚也相对较轻。 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自首体现了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有助于司法机关及时侦破案件,所以法律给予从轻处罚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