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从轻处罚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幅度内,对犯罪分子适用相对较轻的刑种或者处以较短的刑期。下面为你列举刑法中一些常见的从轻处罚法律条文: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在处罚上的特殊考量,因为未成年人在心智发育上尚未完全成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相对较弱,所以法律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 第十八条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考虑到这类精神病人虽然具有一定的刑事责任能力,但由于精神状态的影响,其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有所减弱,所以在处罚时可以适当从轻或减轻。 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他们由于生理上的缺陷,在接受教育以及认知社会等方面可能受到一定限制,导致其犯罪时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所以法律给予这样的从宽处罚规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是犯罪行为的前期阶段,尚未造成实际的危害后果,行为人主观故意的实现程度较低,所以处罚上相对既遂犯会从宽处理。 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社会危害性比既遂犯相对较小,因此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其对犯罪结果的原因力也较弱,所以法律规定对其从轻处罚。 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自首体现了犯罪分子一定的悔罪态度,并且有助于司法机关及时侦破案件,节约司法资源,所以法律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