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的刑事责任有哪些类型?


在民事诉讼中,刑事责任是指参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因实施了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而需要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下面为您介绍几种常见的类型。 首先是伪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这里说的是刑事诉讼,但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存在伪造证据等类似严重干扰司法秩序的行为,也可能参照相关原则处理。 其次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民事诉讼中,如果当事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却故意不执行,就可能构成此罪。 再者是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了达到不正当目的,阻止证人作证或者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等行为,都可能触犯此罪。 最后是扰乱法庭秩序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九条,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在民事诉讼庭审过程中,如果出现上述扰乱法庭正常秩序的行为,就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