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只发基本工资该找谁投诉?
我受了工伤,单位却只给我发基本工资,我觉得这样不合理。但我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投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想了解清楚应该找哪个具体的机构去反映这个问题,让单位按照规定给我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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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期间,单位只发基本工资这种做法不一定符合法律规定。我们先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一个时间段。也就是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的工资应该和受伤前是一样的,并非仅仅发放基本工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遇到工伤期间单位只发基本工资的情况,你可以向多个部门进行投诉。首先,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行政部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执法机构,他们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可以携带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伤认定决定书、工资发放记录等,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他们会根据你提供的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其次,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途径。你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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