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单位只发基本工资该怎么办?
我受了工伤,现在在养伤阶段,可单位每个月只给我发基本工资。我想了解下,这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的话,我该通过什么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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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伤期间单位只发基本工资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处理。 首先,要明确在工伤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员工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全部工资收入,而不只是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通常也应包含在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单位只发放基本工资,这很可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先尝试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在沟通时,员工要向单位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单位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沟通时最好做好记录,以备后续需要。 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对双方进行调解,促使单位依法支付工资。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员工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伤认定决定书等,以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标准以及工伤情况等。仲裁委员会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如果员工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伤期间应得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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