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的工资是按底薪发放吗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还在养伤阶段。公司发工资的时候,感觉只发了底薪。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想了解一下工伤期间工资发放的具体规定,到底是不是只发底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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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的工资不是按底薪发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得的全部工资和福利待遇。 这包含了多个部分,像基本工资,就是最基础的劳动报酬;奖金,是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发放的额外奖励;津贴,比如岗位津贴,是对特殊岗位工作的补偿;补贴,例如交通补贴、餐补等。这些都属于工资福利的范畴,而不仅仅是底薪。 举例来说,如果受伤前工资构成是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奖金1000元、岗位津贴500元,总共4500元,那么工伤期间单位就应按照4500元的标准来支付工资。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保障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生活水平不降低,让员工能安心养伤。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就停发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了。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此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 统筹地区:是一个相对概念,在工伤保险等领域,通常指进行统一规划和管理相关事务的地区范围。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根据国家规定所享有的一系列补偿和保障,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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