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公司只发底薪,员工该如何维权?
我在工伤休养期间,公司只给我发底薪,这让我经济上很有压力。我想知道具体该通过哪些途径去维护自己的权益,要准备哪些材料,维权过程中又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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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期间,如果公司只发放底薪,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明确法律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指的是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并非仅仅是基本工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其次,尝试与单位协商。员工可以以平和、理性的态度向单位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说明工伤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单位按照规定足额发放工资待遇。在沟通中,要注意保留好沟通的记录,如邮件、短信、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的纠纷使用。 若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员工可以直接前往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申诉,也可以通过打电话的方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问题并投诉。投诉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工伤保险金未支付的证据、与雇主协商的记录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此进行调查,并给出处理结果。 若投诉后仍未得到解决,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通过仲裁程序,专业的仲裁员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公正的裁决,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维权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保留相关证据,如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二是注意维权的时效,避免超过法定的时效期间;三是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采取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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