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中数罪并罚的刑期是怎样规定的?
我因为涉及多个罪名面临数罪并罚,不太清楚在刑事责任里数罪并罚的刑期是怎么定的。是把每个罪的刑期简单相加,还是有别的计算方法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刑事责任中,数罪并罚是指一个人犯了多个罪,法院在量刑时要把这些罪的刑罚合并起来确定最终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数罪并罚的刑期有明确规定。如果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例如,某人犯了三个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七年和十年,总和刑期是二十二年,数刑中最高刑期是十年。由于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那么最终决定执行的刑期就在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总之,数罪并罚的刑期确定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法律规定,确保刑罚的公正合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