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国家赔偿案件的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所给予的赔偿。以下是刑事国家赔偿案件的具体流程: 首先是申请阶段。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这就好比你遇到问题得先找责任方。这里的赔偿义务机关,一般是作出错误刑事决定的机关,比如错误逮捕的是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院,错误判决的是作出有罪判决的法院等。赔偿请求人可以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情况,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等。如果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 接着是赔偿义务机关处理阶段。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在这个阶段,赔偿义务机关会对赔偿申请进行审查,比如审查是否属于国家赔偿范围,请求人是否符合主体资格等。如果决定赔偿,会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如果决定不予赔偿,也会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三条。 如果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决定不服,进入复议阶段。赔偿请求人如果对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服,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这就像是给赔偿请求人一个进一步申诉的机会。参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最后是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阶段。如果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或者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法院赔偿委员会会对案件进行审理,作出赔偿决定,这个决定是终局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等条文对这一阶段作出了规定。 总之,刑事国家赔偿案件的流程是一个较为严谨的法定程序,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时间要求,赔偿请求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和要求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