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永久居住权如何办理?

我名下有一套房子,想给父母办理永久居住权,让他们能一直安心住。但我不太清楚具体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去哪个部门办理,所以来问问大家房屋永久居住权要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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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并没有“永久居住权”的说法,居住权的期限是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所以,首先要与相关方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居住权的具体期限等内容。 接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签订好合同后,要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通常需要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居住权合同等。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居住权的相关信息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居住权人发放居住权证明。这样,居住权就正式设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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