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加居住权如何办理?
我买了套房子,想给父母加上居住权,让他们能安心住。但我不清楚房产证上加居住权具体该怎么操作,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担心办不好会有麻烦,所以想问问具体的办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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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加居住权,本质上是设立居住权的过程。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通俗来讲,就是赋予特定人在他人住宅居住的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所以,第一步需要房屋所有权人与居住权人签订书面的居住权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接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双方要共同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办理登记时,通常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双方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居住权合同等。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会将居住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并向居住权人发放居住权证明。这样,居住权就正式设立完成,居住权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该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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