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用的扣除比例是多少?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涉及到财务报销和税务处理这方面。对招待费用扣除比例不太清楚,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招待费用的扣除比例到底是怎么算的,是固定的比例,还是有不同情况不同比例,具体依据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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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用在企业所得税中有着明确的扣除规定。简单来说,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并不是可以全额扣除的,而是按照一定的规则来计算扣除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这里为你详细解释一下。假设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是10万元,当年的销售(营业)收入是1000万元。先按照发生额的60%计算,10万元×60% = 6万元;再看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1000万元×5‰ = 5万元。按照规定,要取两者中的较小值,所以该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业务招待费只能扣除5万元。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企业过度列支业务招待费,从而保证国家税收的稳定。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必须严格按照这个规则来计算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金额,避免因错误计算而导致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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