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公证的定义及法律特征是什么?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指的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间借贷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让专业的公证机构来确认这份民间借贷合同是真实存在且符合法律规定的。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就是基于此开展的对借贷合同的证明行为。 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首先是合法性。公证机构会严格审查民间借贷合同的主体、内容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例如,合同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像未成年人一般就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未成年人签订的较大金额的民间借贷合同,可能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内容也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能约定过高的利息,根据相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其次是真实性。公证机构要确保合同所反映的借贷关系是真实存在的。这就需要对借贷双方的身份、借款的来源、用途等进行核实。比如,借款方需要说明借款的用途,如果是用于违法活动,那么这样的借贷合同就不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公证机构也不会给予公证。 再者是证明力强。经过公证的民间借贷合同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日后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合同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法院一般会认可其效力,除非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该公证存在问题。 另外,强制执行效力也是其重要特征。如果借贷合同经过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应当符合债权文书以给付货币、物品或者有价证券为内容等条件。这样一来,债权人的权益能得到更有效的保障,减少了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的繁琐过程。 总的来说,民间借贷合同公证通过公证机构的审查和证明,保障了借贷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增强了合同的证明力和强制执行效力,对于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经济秩序都有着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