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
我买了套房子,合同里约定了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可开发商到现在都没办下来。我想知道这种延期办理房产证的情况,违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我能拿到多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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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交易中,延期办理房产证违约金标准是很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白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如果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延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标准,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所以,当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构成违约时,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要是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综上所述,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延期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时,应先查看合同约定,若有约定按约定处理;若没有约定,则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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