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生效条件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我最近在和别人签订合同的时候涉及到定金的问题。对方让我交定金,可我不太清楚交了之后这个定金是不是就生效了,生效的条件是什么。而且也不明白定金交了之后会有什么法律效力,会不会交了就不能退之类的。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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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下面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定金的生效条件和法律效力。 定金的生效条件方面,定金合同是一种实践合同,这意味着定金合同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还需要实际交付定金才能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同时,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也就是说,如果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了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那么超出的部分不能按照定金的规则来处理。 定金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即担保作用和惩罚作用。从担保作用来看,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支付了定金,当完成房屋交易时,定金可以折抵部分购房款。 而惩罚作用则体现在,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金罚则”,其法律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收受定金后却拒绝交付货物,那么卖方就需要双倍返还买方所支付的定金。 在实际生活中,定金制度能够促使双方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所以在涉及定金的交易中,当事人要清楚定金的生效条件和法律效力,谨慎约定定金数额并及时交付定金,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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