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是否叫停了笔迹形成时间鉴定?
我在一场涉及合同真伪的纠纷里,想通过笔迹形成时间鉴定来证明合同签署时间有问题。但听说最高院叫停了笔迹形成时间鉴定,这是真的吗?我就想知道现在到底还能不能做这个鉴定,要是不能做,我这案子咋解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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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并没有完全叫停笔迹形成时间鉴定。 笔迹形成时间鉴定是指通过运用物理学、化学等方法,对笔迹形成的具体时间进行分析和判断。不过,在司法实践中,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目前的鉴定技术对于笔迹形成时间的判断,很难达到非常精准的程度,尤其是当时间间隔较短时,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可能会受到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关于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指出,由于目前文书形成时间鉴定的检验技术还不够完善,对于形成时间的鉴定结论,法院会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也就是说,虽然没有叫停笔迹形成时间鉴定,但法院在对待这类鉴定结论时会更加谨慎。 如果在诉讼过程中需要进行笔迹形成时间鉴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最终该鉴定结论是否被法院采纳,要综合全案的证据情况来确定。比如,即便有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结果,还需要结合合同的履行情况、相关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来认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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