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放火与放火罪的界限在于什么?
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一般放火和放火罪到底怎么区分。我之前听说有人放了火但没被判放火罪,所以很想弄明白什么样的放火行为算一般放火,什么样的就算放火罪了,想了解一下它们之间的界限。
展开


一般放火与放火罪的界限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首先是危害程度。一般放火行为通常是指情节比较轻微,没有造成严重的危害后果,没有对公共安全产生实质性的威胁。而放火罪则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强调了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只要实施了放火行为且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可能构成放火罪。 其次是主观故意方面。一般放火可能是在一些比较特定的、情节相对轻微的情况下实施的,比如为了处理一些废弃物等临时起意的轻微放火行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而放火罪的主观故意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具有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目的,是蓄意实施放火行为,其主观恶性较大。 再者,从后果方面来看。如果放火行为造成了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那就很可能构成放火罪。《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一旦出现了严重后果,就会按照更严重的量刑标准来处理。 总之,判断是一般放火还是放火罪,要综合考虑危害程度、主观故意和造成的后果等多个因素,不能仅仅依据某一个方面来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