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保外就医有什么区别?
我家里有人涉及一些法律问题,现在我想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这两个概念。我不太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啥不一样,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又在什么情况下能申请保外就医,它们的申请条件、适用对象这些方面都有什么区别呢?
展开


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适用对象、适用条件、执行场所等方面都存在明显区别。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是适用对象不同。取保候审适用于还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被刑事追诉但尚未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保外就医针对的是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简单来说,一个是还没判刑的人可能适用,一个是已经判刑在服刑的人可能适用。 其次是适用条件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而保外就医要求罪犯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并且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再者是执行场所不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居住的市、县内活动,但要遵守相关规定,比如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而保外就医的罪犯是在监狱外的居住地进行治疗和生活,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最后是期间计算不同。取保候审的期间不能折抵刑期。而保外就医的期间是计算在刑期内的。 总之,取保候审和保外就医虽然都涉及让相关人员不在羁押场所,但在法律上是不同的制度,有着各自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